产教融合如何变“一头热”为“两头甜”
去年底,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》,破除了“矮化”“窄化”职业教育的传统认知,直击改革实践中的难点痛点问题,提出职业教育改革重心由“教育”转向“产教”。
产教融合是现代职业教育的基本特征,也是最大优势,更是改革的难点与重点。日前,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《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(2023—2025年)》。6月13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,邀请国家发展改革委、教育部、财政部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负责人对政策进行解读。
全国已培育5247家地方产教融合型企业
当前,我国有1万多所职业院校、3000多万名在校生,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模上已占我国高等教育的“半壁江山”,蕴含着巨大的人才红利。
通过近年来的实践,产教融合的制度机制更加完善,创新合作模式不断涌现,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良性互动、互相促进的格局正逐步形成,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逐步提升。
2019年7月,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,审议通过《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》,提出布局建设50个左右产教融合型城市,打造一批产教融合型行业,建设培育1万家以上产教融合型企业,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制度和组合式激励政策体系。
“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部署要求,从2019年开始,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国家产教融合试点。前期已将21个城市列为首批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,将63家企业列为首批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。经过两年多建设,全国已培育5247家地方产教融合型企业,对培养符合产业需求的高素质技能人才发挥了重要作用。产教融合逐步成为试点城市产业发展的强大引擎、招商引资的‘金字招牌’。”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司司长刘明表示。
“近年来,财政部加大对职业教育投入力度,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、受教育者合理分担、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,支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。”财政部科教和文化司副司长马宏兵谈道。
数据显示,2018~2022年,全国财政职业教育经费投入1.8万亿元,年均增长6.2%。其中,中央财政安排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转移支付资金1263亿元,年均增长12.7%。
“近年来,教育部在职业教育发展中把产教融合摆在突出重要位置,不断健全产教融合办学体制机制,促进教育链、人才链与产业链、创新链有机衔接。”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副司长林宇说。
例如,教育部主动适应经济结构和产业变革,发布了新版《职业教育专业简介》,覆盖全部19个专业大类、97个专业类的1382个专业。加大先进制造、“双碳”、养老托育等国家战略和民生重点领域的专业布点。
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结合新时代技能人才培养需求,制定了《推进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实施方案》,通过“五个一体化”建设,保障工学一体化培养模式落实落地。
“推进工学一体化培养模式的主要方式是校企合作。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副司长王晓君谈道,截至目前,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式公布了数控车工、汽车维修等31个专业的工学一体化课程标准和课程设置方案,在360余所技工院校试点。
学科跟着产业走、专业围着需求转
“调研中我们发现,有的职业院校的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匹配度不高,专业链对产业链没有形成有效支撑。《实施方案》旗帜鲜明提出‘一优先一加快一改造一撤并’。”刘明解释说,优先,是优先发展先进制造、新能源、新材料、生物技术、人工智能等产业需要的一批新兴专业;加快,是加快建设护理、康养、托育、家政等一批人才紧缺的专业;改造,是改造升级冶金、医药、建材、轻纺等领域的一批传统专业;撤并,是撤并淘汰供给过剩、就业率低、职业岗位消失的专业。主要目的就是,推动形成紧密对接产业链、创新链的专业体系,切实做到“学科跟着产业走、专业围着需求转”。
另外,产教融合、校企合作也曾存在“剃头挑子一头热”的情况。
刘明谈道,《实施方案》针对“校热企冷”的情况,支持有条件的产业园区和职业院校、普通高校合作举办混合所有制分校或产业学院,支持推进职业学校股份制、混合所有制改革,允许企业以资本、技术、管理等要素依法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。通过这些措施,打消企业的顾虑,变“一头热”为“两头甜”。
“真金白银”为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
“这次8部门联合印发的《实施方案》,是一份含金量很高的政策性文件,提出了5方面19条政策措施。”刘明介绍,主要通过“试点、政策、资金”三个抓手,为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。
2021年,首批21个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和63家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,发挥了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。《实施方案》提出,梳理总结首批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经验做法,启动遴选第二批30个左右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,再遴选一批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。主要目的就是要推动试点城市和企业当好改革“先遣队”,出台扎实有效的改革举措,加快形成“头雁效应”。
同时,《实施方案》提出,健全激励扶持组合举措。主要考虑就是要让“金融+财政+土地+信用”的支持政策看得见、摸得着,让产教融合型企业真正尝到甜头、得到实惠。
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司副司长孙志诚重点梳理了《实施方案》的三类资金渠道,分别是中央预算内投资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、中长期贷款。
“十四五”时期,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教育部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实施教育强国推进工程,对纳入储备院校清单,符合条件的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,将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予以积极支持。高职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院校每所支持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,中职院校每所支持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。同时,还将结合“十四五”规划中期调整,增补支持200所左右高职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院校,进一步加大对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支持力度。
《实施方案》提出,将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。每年3月前后、6月前后、11月前后将组织各地申报。同时,加大向金融机构推荐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中长期贷款项目的力度,鼓励金融机构按照“风险可控、商业可持续性”原则积极支持。